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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怡婷,妳可以寫一本生氣的書,妳想想,能看到妳的書的人是多麼幸運,她們不用接觸,就可以看到世界的背面。」


小說的意義
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出版引起的喧然,這裡不多描述,生活在世界背面的林奕含,在小說出版不久後自殺,才26歲。過了一兩年,過了話題的浪尖,我才拿起這本書。寫這篇的時候,看了專訪,想了很久,如何寫得謹慎。

若要完全回歸小說來談,勢必不能忽略缺陷,然而,這部小說真正的意義並不建築在結構、節奏、敘述上,而是小說原型的真人真事,光是「寫出來」,它的意義便已存在。


房思琪與李國華
房思琪遭受國文老師李國華的強暴,內心痛苦,無法改變現實只能改變自己:「我不能只喜歡老師,我要愛上他。妳愛的人要對妳做什麼都可以,不是嗎?思想是一種多麼偉大的東西!我是從前的我的贗品。我要愛老師,否則我太痛苦了。」

李國華的武器是什麼?是語言,是文學,他用高層次高藝術性的言語包裝殘暴的變態,如:「我是美的東西都一定要擁有的。」「妳以前在哪裡?妳為什麼這麼晚到?妳不要再這麼晚來了好不好?妳是我這輩子最愛的人。」「我是學文學的人,我要知音才可以,我是寂寞,可是我和寂寞和平共處了這麼久,是妳低頭寫字的樣子敲破它的。」


文學的陷阱
如同林奕含專訪說的:「一個真正相信中文的人,他怎麼可以背叛這個浩浩湯湯已經超過五千年的語境?」她無法明白,能夠說出詩一般的情話的人,能夠完整背誦長恨歌的人,怎麼能將文學作為晃子作為陷阱,只為捕捉少女、只為滿足自己?她信仰文學,她相信從文學誕生的愛是真的,卻又悲傷地感知那是假的。回過頭她又不願承認了,那樣的愛怎麼可能是假的?難道文學也是假的?

房思琪最終瘋了,留下好朋友也是旁觀者的怡婷,留下從家暴裡掙脫的伊紋姐姐,留下始終無法傷害他半毫的李國華。(或許她甚至沒想過要傷害他?)


藝術的美與殘暴同時存在
整個故事的悲劇性,不只在於少女的遭遇,而是少女相信的文學太過純粹。我也讀文學,但我不輕易相信,因為曾經結識以文學作為武器的男子,那文采,那迷人,確實令人迷惘,然而,一個人的組成太過複雜,文學可能只是其中一面。其實不只是「文學」,這個框框裡代入其他藝術性名詞都能成立,例如:獲得金曲獎的創作歌手,也可能劈腿或殺人。(這只是舉例,別真的去查)擁有才華並不等於擁有道德。

世界向來有黑有白,藝術的美與殘暴也可能同時存在。
願我們都不被迷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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