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S__84860930.jpg

第一次讀《偷書賊》,可能距今接近十年,這幾年一直很想再重讀一次(因為記得的不多了),想不到在第二次重讀的時間裡,《偷書賊》作者馬格斯.朱薩克的新書《克雷的橋》也即將上市,真是神祕的巧合。


馬格斯.朱薩克為澳洲人,由於母親來自德國,她小時候曾親眼目睹,年輕男孩將麵包偷偷送給前往集中營的猶太老人,卻遭受士兵的鞭打,而《偷書賊》就是起源於這個歷史片段。(這個片段同時見證了人類的良善與殘暴)

《偷書賊》以死神的角度,講述9歲小女孩莉賽爾在戰亂時期被送至寄養家庭後的生活,透過她的眼睛,我們看見她弟弟的死、納粹主義如何籠罩整個德國的教育與生活、戰爭造成的殘敗與困苦、那些無法阻止的死亡,以及因為她保有的閱讀與寫作,拯救許多痛苦的靈魂,包含她自己。


這部小說特別在於:①以死神作為第一人稱,因此為讀者帶來多元觀點,他可以去遙遠的戰場,也可以觀看小女孩的經歷,而他偶爾流露的抱怨和關懷也營造了獨特的死神形象;②不同於大部分小說和電影將故事聚焦在更有張力的集中營、戰爭或希特勒上,它則從九歲小女孩的生活下手,展現歷史的另一面。


不過,十年後再讀《偷書賊》,倒是多看出了一些缺點:前三分之二的故事推進力很少,大多關注莉賽爾的小事情,除了偷書、藏猶太人,好像沒什麼重要事件,到後頭才緊湊出現猶太人遊行、防空警報、父親參戰、最後的死亡,而有些粗體字和不同字體的設計蠻影響閱讀的。


不過(第二個不過),它真的是一部情感真摯的小說,很多片段都讓我特別喜愛(相信死神也會特別喜愛)。

  • 麥克斯來避難的第一天,問了修伯曼一個問題:「你還有在彈手風琴嗎?」(修伯曼因為麥克斯的父親學會彈手風琴、也因此活了下來,至今仍保留那部手風琴。)
  • 莉賽爾在居民躲防空洞時,唸書給大家聽,讓人暫時忘記外面的戰爭殘酷。
  • 莉賽爾在猶太人群裡,找到麥克斯,流著淚讀出他在《抖字手》裡寫的句子:「真的是你嗎?我是不是從你的臉上拿到這顆種子的?」
  • 莉賽爾在魯迪受到空襲死後,給了他一個遲來的吻。
  • 故事結尾,死神前去找莉賽爾(將她的靈魂帶走),把她小時候手寫的小自傳《偷書賊》還給她。
  • 我喜歡爸爸修伯曼的良善與道德感,也喜歡媽媽羅莎滿嘴嚴厲髒話卻擁有寬容慈愛的心。

 

《偷書賊》真正的意涵在於:縱使現實如何殘酷衰敗,若你保有文字,那你便能保有靈魂,就像《過於喧囂的孤獨》的打包工漢嘉,也像《刺蝟的優雅》的門房荷妮。

 

 

FB:寫小說的人 http://www.facebook.com/IamNOVELIST
IG:iamnovelist 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iamnovelist/

 

arrow
arrow

    寫小說的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